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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并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法官通过现场勘验、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的讲法理,辨情理,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我为群众办实事
原告闫某因被告安某使用挖机作业时不慎将其耕地及地埂毁坏,一纸诉状将安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毁坏的耕地及地埂恢复原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案涉现场查看、丈量,并到村委会调查取证。同时了解到双方为耕地及地埂损坏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导致安某受伤,安某将闫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陇西法院遂作出判决,闫某不服提出上诉,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官庭前对双方当事人做辨法析理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原告认识到自己在发现自家耕地及地埂遭受损害时,没有管控好自己的情绪,采取激进行为发生争吵并撕扯,缺乏应有的理智,被告亦承认自己的过错行为。经过长达四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互谅互让,做出让步,达成赔偿协议,由安某赔偿闫某耕地损失款8000元,闫某表示撤回上诉,安某放弃了要求闫某赔偿医疗费的诉讼请求。
调解书生效后,安某按照协议约定将耕地毁损赔偿款交给了闫某,两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闫某为了表示感谢,送来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以表达闫某的感激之情。随后闫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感谢法官,是你们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揪心事。”
土地,国之根本;耕地,民生所系。近年来,陇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在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落实民生司法保护责任,依法妥善化解民生案件,为共建平安幸福美好家园注入新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