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黄岩区房展会消费券实施细则
根据2023台州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促消费惠民生活动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购房消费券摇号、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放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黄岩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含网签安置房、二手住宅)的购房户,可参加消费券公证摇号。
2.每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宅均可获得1次摇号机会。
3.企业、单位购房不享受此消费券。
二、消费券发放标准
按照公证摇号顺序从前往后依次根据购房总价分档确定相应额度消费券,全区共250万元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发完为止,最后一户如达不到发放标准的,不再追加。
发放标准如下:购房总价(不包括车位、储藏室等非住宅,下同)200万元以下的,消费券3万元;购房总价等于或者超过2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的,消费券5万元;购房总价等于或者超过300万元的,消费券8万元。注:仅限新建商品住宅
三、公证摇号
为确保摇号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区将于7月10日下午3:00点在黄岩区人民防空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地址:迎薰路111号,二环南路南侧大润发超市对面)由浙江省台州市合信公证处组织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将在黄岩发布公众号上公示5天。
四、摇号现场参加人员
1.区纪委纪检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公证处、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2.涉及到摇号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3.参加摇号项目的业主代表。
五、中签人核实登记
公示结束后(7月15日后),各中签购房户需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办理购房消费券申领登记手续,购房人为多个的,自行指定一人进行信息登记。
摇号摇中但放弃申领消费券者,由后面序号的购房户依次替补享受申领。
六、发放方式
核实登记结束后,依据消费者中签登记名单,区商务局予以发放对应额度的消费券。
七、使用规则
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区指定的汽车、商超、餐饮等商家进行消费抵扣。票券有效期为发券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商家清单见下文)
八、其他事项
1.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严禁已签合同撤销重签、虚签合同等骗取消费券行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参与活动的企业应诚信经营,制定让利促销方案,不得乘机涨价加价。
3.其它未尽事宜,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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