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563 证券简称:新远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
身生产经营及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为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
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惠文、陈聪智、姜大
方对有异议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或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赞成票的
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
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
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之后一个月
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至公
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
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
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
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且公
司终止挂牌之日起 1 年内。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
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
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572-8673708
邮箱:jun.chen@newinsight.com.cn
联系地址:浙江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72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
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