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辰饭店公司”) 2、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首开中庚”)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8.02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辰饭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261.2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宝辰饭店公司的新增授权担保额度为 0元。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绵阳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00万元调剂至宝辰饭店公司。调剂后,公司为绵阳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2亿元调整为1.9亿元,为宝辰饭店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0元调整至 1,000万元。上述调剂符合担保额度使用及调剂要求,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公司向宝辰饭店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7.9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0个月,以温州市香开万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宝辰饭店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宝辰饭店。
宝辰饭店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月;注册资本:1,27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 18号;法定代表人:邵蕾;主要经营范围:住宿;中餐西餐等。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宝辰饭店公司资产总额 154,477,778.07元,负债总额124,493,904.2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9,173,961.34元,净资产为29,983,873.83元。
2022年 1月至 9月的营业收入为 15,477,492.35元,净利润为-10,750,839.69元。
(二)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06月;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越锦园5幢201室;法定代表人:白杨;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与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温州首开中庚注册资本1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1,200万元,占项目公司51%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58,800万元,占项目公司49%股权。温州首开中庚主要开发温州市核心片区站南片区林村旧村改造 B 区地块(香开万里项目)。
截至 2022年9月30日,温州首开中庚资产总额5,607,931,599.92元,负债总额4,482,763.338.8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46,173,779.79元,净资产1,125,168,261.08元。2022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119,461,915.92元 ,净利润为-5,013,187.5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宝辰饭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7.9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0个月,以温州市香开万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宝辰饭店公司及温州首开中庚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开展,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100%及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128,719.5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5%。
其中: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808,076.75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115,868.87万元,合计1,923,945.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9%。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743,383.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2%。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461,390.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4%。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宝辰饭店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温州首开中庚的担保总额为 7.9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